?。?)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应当否决其投标?!?/DIV>
五、通用本第4章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第2.5款“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修改为“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删除专用本第4章第3节第2.5款中的“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DIV>
六、通用本第4章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增加一款,即“12.6 承包人应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18〕8号)的规定建立工资专户,实行人工费(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时,应按规定将人工费部分单独支付至工资专户。承包人应与发包人、开户银行签订《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工程有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分包企业应委托承包人代发工资,在签订分包协议时,与承包人一并签订《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通用本第4章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第12.4.4款第(2)项调整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以商业汇票等非货币形式支付进度款?!?/DIV>
七、本通知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即2020年8月1日及以后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招标项目应当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实施。
龙岩市建筑业协会整理
2020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