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发文,对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作出调整。自 2025 年 9 月 6 日起,暂停施工企业通常行为信用信息采集、评价及结果公布,且当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房屋市政项目,将不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这一调整将直接影响全省建筑市场主体参与招投标管理的相应变化。
该通知是福建省住建厅结合国家政策导向与建筑市场管理实际,针对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作出的阶段性调整安排,核心是通过优化信用评价机制,衔接全国统一管理标准,维护建筑市场公平秩序,具体从政策背景、核心内容、实施影响、关键注意事项四大维度解读:
一、政策背景:为何要出台这份通知
紧扣国家顶层设计与行业管理需求,主要基于两大核心背景:
1、落实国家“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提出“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是建筑市场准入、竞争的重要依据,若地方评价标准与全国标准脱节,可能形成“地方壁垒”。此次通知通过调整省内信用评价机制,正是为了消除地方化评价差异,让福建建筑市场规则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对齐,避免企业因“地方标准”面临跨区域竞争障碍。
2、衔接全国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制度更新。当前全国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制度正处于动态完善中(如信用评价指标、结果应用规则等可能调整)。若福建继续执行旧的省内评价标准,未来可能出现“地方标准与全国标准冲突”的问题,导致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在全国范围内不通用,影响企业跨区域经营。
因此,通知通过“暂停部分评价工作”“取消旧标准应用”,为后续对接全国最新信用管理制度预留时间,确保省内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能与全国体系“无缝衔接”。
二、核心内容:通知到底明确了哪些关键安排
通知的核心是对“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进行阶段性调整,重点明确“暂停什么、保留什么、取消什么”,具体可拆解为3项关键措施:
调整类别 |
具体内容 |
实施时间 |
暂停事项 |
1. 暂??埂笆┕て笠低ǔP形庞眯畔⒉杉保ㄈ缛粘J谐⌒形?、非核心履约行为的信息记录);<br>2. 暂停公布“每日、季度的通常行为信用评价结果” |
自2025年9月6日起 |
保留事项 |
继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合同履约评价”“质量安全动态评价”(这两项评价结果仍将作为“劳务实名制管理”“工程质量安全差异化监管”的依据,比如评价差的企业可能面临更频繁的安全检查) |
无暂停时间,持续实施 |
取消事项 |
2025年9月6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房屋市政项目,取消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即投标时,企业过去的信用评价分数、排名不再作为招标评审的加分/扣分依据) |
自2025年9月6日起(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
三、对市场主体的核心影响:企业、监管部门分别受什么影响
1. 对建筑施工企业:竞争逻辑与管理重点发生变化
投标竞争:从“信用加分”转向“硬实力比拼”以往信用评价优秀的企业,在投标时可能获得额外加分,形成竞争优势;信用较差的企业则可能被“一票否决”或扣分。通知实施后,房屋市政项目招标不再看信用评价结果,企业竞争重点将转移到报价合理性、施工方案科学性、过往项目业绩(如类似工程经验)、人员资质(如项目经理资格) 等“硬实力”上——这对信用中等但施工能力强的企业更公平,也倒逼依赖“信用优势”的企业提升核心业务能力。
日常管理:“信用压力减轻,但质量安全不能松”暂停“通常行为信用采集”后,企业无需再投入大量精力应对日常非核心行为的信用记录(如部分行政报备流程的信用关联项),管理压力有所减轻;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评价仍在进行,且直接关联监管强度(如评价差可能被重点监管),因此企业需更聚焦项目履约(如按时完工、工程款支付)、质量安全管控(如避免安全事故、工程质量问题),避免因这两项评价差影响经营。
2. 对住建监管部门:监管重心转向“关键环节”
通知实施后,监管部门不再依赖“通常行为信用评价”进行泛化管理,而是将监管资源集中到“合同履约”“质量安全”这两个核心环节---通过强化这两项评价的结果应用(如差异化监管),精准识别“履约差、安全风险高”的企业,既减少了对企业日常经营的不必要干预,又能守住建筑市场的“质量安全底线”,符合“放管服”改革中“精准监管”的要求。
四、关键注意事项:企业需警惕的3个误区
误区1:“信用评价暂停=不用管信用了”需明确:暂停的是“通常行为信用评价”,而非所有信用相关管理?!昂贤脑肌薄爸柿堪踩逼兰廴栽诮校艺饬较钇兰劢峁嶂苯佑跋炱笠档募喙艽觯ㄈ缡欠癖涣形氐慵觳槎韵螅?,若出现严重违约或安全事故,仍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影响长远经营。
误区2:“所有项目都取消信用评价应用”仅针对“2025年9月6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房屋市政项目”,此前已发布招标公告、或非房屋市政类项目(如公路、水利工程),仍可能按原规则应用信用评价结果,企业需根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和项目类型具体判断。
误区3:“调整是长期的,不用关注后续政策”此次通知是“阶段性调整”,核心目的是为了“衔接全国信用管理制度”。未来福建省住建厅会修订新的“通常行为评价标准”,企业需持续关注官网通知,及时了解新评价标准的指标变化(如是否新增全国统一的评价项),提前做好准备。
综上,这份通知本质是一次“政策过渡性安排”---既响应了国家统一大市场的要求,又为后续对接全国信用体系铺路,同时通过“保留核心评价、取消泛化应用”,在调整期内平衡了市场公平与监管底线,对建筑施工企业而言,需尽快适应“硬实力竞争”的新逻辑,同时守住质量安全与合同履约的核心底线。